新中国对农业生产关系的第四次调整对农业生产和社会主义合作化有什么作用

如题所述

第四次: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原因:党中央正确总结了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的经验教训,作出了实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决策。核心内容:在坚持土地公有制的前提下,改变经营管理方式,实行分户经营、自负盈亏等等。
结果: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制定经济政策应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合乎经济规律,生产关系的变革或调整必须有利于生产力发展
是指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其基本特点是在保留集体经济必要的统一经营的同时、集体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承包给农户,承包户根据承包合同规定的权限,独立作出经营决策,并在完成国家和集体任务的前提下分享经营成果、一般做法是将土地等按人口或劳动力比例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分给农户经营。承包户和集体经济组织签定承包合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
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内涵
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农业生产组织方式上基本采用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形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
包产到户,是指生产队体制不变,土地等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不变,在统一计划、统一核算的前提下,将土地按人口和人劳比例分到户;耕畜选户喂养、联户使用或保本保值,推行到户,实行定产量、定工分、定投资,超产归己,减产赔偿,包产部分上缴生产队,统一分配。
包干到户,是在包产到户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与包产到户的主要区别是在劳动成果的分配方法上取消了工分分配形式,承包者按照事先与集体经济组织商定的条件,除包缴一定数量的实物或现金作为集体提留,保证完成向国家交售的产品收入外,所得收入及剩余产品统归承包者所有,即通常所说的“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质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质是打破了人民公社体制下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的旧的农业耕作模式,实现了土地集体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确立了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上以户为单位的家庭承包经营的新型农业耕作模式。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特定社会经济条件下的历史选择,该种农业生产组织形式与传统的农业生产组织方式(大集体时期)相比具有较大的进步,在改变农村经济格局的同时,奠定了经济发展和后续改革的基础,调动了农业生产者的积极性,为我国农民脱贫起到了重要作用,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极大地改变了我国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被邓小平同志誉为中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第一次飞跃”。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变了我国农村旧的经营管理体制,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经营积极性。

因为:第一,就全国来说,农业发展水平比较低,主要是手工劳动,因此不适合大规模的经营,而将经营的单位划小到家庭,同这种手工劳动的生产水平相适应。

第二,原来那种大规模经营下的集体劳动(改革前农村以生产队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农民评工记分年终分配)对每个人的劳动数量、质量很难准确统计,因而必然是平均主义的“大锅饭”,而以家庭为经济单位可克服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的平均主义。

第三,农业生产的劳动对象是动物、植物等生命体,劳动对象的这种特性要求劳动者有更强的责任心,以家庭为经营单位有助于这种要求的实现。所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得以蓬勃发展。

中国农村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发挥了集体的优越性和个人的积极性,既能适应分散经营的小规模经营,也能适应相对集中的适度规模经营,因而促进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以及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为了进一步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中国将继续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

农户在承包期内可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完善流转办法,逐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按照保障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征地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及时给予农民合理补偿。
“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具体体现在集体和农户的两个经营层次。集体在经营中的作用主要在土地发包,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等,农户则成为基本的生产经营单位。“统”和“分”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关系。其中,集体经济组织是双层经营的主体,承包家庭经营是双层经营的基础,离开了其中任何一方,联产承包责任制就不能成立,双层经营体制就不存在。可以这样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如果离开了集体经济组织,离开了“统”的功能的发挥,家庭承包就失去了主体,家庭经营实质上就成为个体小农经济,偏离了农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如果离开了承包家庭的分散经营,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就不能得以充分发挥,农业集体经济就失去了活力,集体经济的优越性也就不能发挥。

十一届三中全会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于 1978年12月18~22日在北京举行。全会中心议题是讨论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全会作出了从1979年起,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在经济建设问题上,从纠正急于求成的错误倾向和全党要注意解决好国民经济重大比例严重失调等问更多>>
后,农村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产对农业生产的积极影响:

研究表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是一次性的突发效应,到1984年全国范围内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这种制度变迁的冲击已经释放完毕。另外,农业的发展和农村市场化政策的逐步实行,使得农村非农就业机会增加,劳动力加速从种植业向非农产业转移。1978—1984年中国农产品产值以不变价格计算增长了42.23%,其中46.89%归功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代集体耕作制度的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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