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是父亲,已去世,当时没有去更新重领房产证,现在证丢失了,已挂失,补办需要准备哪些手续?想办成母亲或者自己的名字,需要什么证明吗?需要证明房子是我们自己的吗?是否需要亲戚出来证明这个房子是我们的?(如:父亲的亲兄弟姐妹出来证明?)
急~盼知情者解答~满意再加分~
房产证丢失补办手续:
1、房屋产权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由本人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遗失登记(本人不能到场办理的需要提供一份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遗失补正书面申请;
2、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3、到当地房管局指定的报社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
4、如果原房屋所有权证存在抵押未解除的还要求抵押权人出具同意补证的证明原件;
5、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满6个月后办理补证登记手续;
扩展资料:
想要顺利过户的话,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准备的证件如下: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证挂失
没有爷爷奶奶,有一妹妹,过户母亲或者我名下都可以,现在主要担心房产证补办不下来。
追答那你妹妹也参加诉讼做被告原告都行。
谢谢您的解答,您是学法律的吗?
我咨询身边的朋友,听说要亲戚到场签字的,难道没有这回事?忽悠我的?
我不是学法律的。但常常去海淀法院陪审。
亲戚肯定是要到场签字的,死者已不在了嘛。他们没忽悠你。
是否需要亲戚出来证明这个房子是我们的?不用,档案在国家国土资源档案局是有存档的。
亲戚肯定是要到场签字的,死者已不在了嘛。
还是有点没弄明白
我和母亲肯定是去的,这个我知道。
让亲戚到场签字,签的是什么?因为亲戚不在本地,所以想询问清楚,好向亲戚解释~
亲戚到场签字表明这房子的遗产有他的份额!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