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离婚不看孩子

我和我前老婆徐娟是一个镇上的!因为她在生完儿子五十五天后和前男友跑了!后来我们就离婚了!儿子给我了!快四个月她儿子什么都不问!也不看看儿子!看来她也就当没生过儿子了!难道离婚了就可以对自己的亲生骨肉不闻不问吗?人都说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可作么会有这样的人!她就是万佛湖羊山村花屋组的徐娟

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并且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这属于法律规定的父母应尽的义务。
所以离婚后女方从来不看孩子,可以去告女方,要求其实承担和履行法定监护人职责。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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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20
首先对发生的这样的事,表示理解!也希望你能尽快走出来,重新找到你的另一半.
至于她是不是这样的人,你应该比谁都清楚,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没有绝对的谁对谁错的,当你在网上愤愤不平的指名道姓的攻击对方的时候,大家也不难看出除了对方的确有错之外,也有你的不对.这点我想不说,你也应该清楚.
至于对方生育不养育的事,你可以分二方向走:一是你是男人,难道你没能力养活养好自已的亲生骨肉吗?一定要让她来养吗?二是你可以通过法院要求对方支付养育费.
最后建议一下吧.为了孩子,为了自已,忘了这段历史,放下你的怨气,重新开始你的人生!你的一生不只是对生她的气而活着的,你还有很多事要做,特别是你身边还有一位你生命的延续在等着一位有健康心理的父亲把他养育成人.孩子是无辜的,不要把大家的事说给孩子,也不要把他妈妈的事说给孩子,给他一个健康,快乐,幸福的童年吧.
第2个回答  2015-10-08
可以要求他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但是他不来看孩子,
法律没有强制性的规定,
只属于道德问题。
第3个回答  2011-08-20
你好,你可以要求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可以按月给予,也可以一次性给予。抚养费支付至孩子18周岁为止。标准为其工资的20%-30%。(漳州律师)
第4个回答  2011-08-20
这种人连野兽都不如!你就等着看这对狗男女的好戏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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