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奶奶赠给我爸爸一套房子(立的遗嘱)户名还是我奶奶的名字!那我爸爸去世了,我妈妈有继承权吗!

我奶奶还在人世,是否房子仍属于她的!她可以继续转给别人吗?

可以,确定。所谓的遗嘱是要在立遗嘱本人去世之后才生效,只要本人还活着,随时可以更改遗嘱,或转赠他人。继承也是如此(你奶奶还在世就没有继承之说),你奶奶过世之后如果没有立遗嘱,那你和你母亲(如果还有叔叔阿姨都能成为第一继承人)共同继承你奶奶的遗产。
赠与又是另一说,如果你奶奶与你父亲签有赠与合同或者协议而且经过公证,那房子就属于你父亲个人的,你奶奶、你和你母亲就会作为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你父亲的房子。
大概应该就是这样,我非专业人士,如果还有疑问,请找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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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20
有,但是你和你的母亲都享有继承权,也就是说,她不能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就将房产进行转赠,其中也有你的一部分,国家规定第一继承人是:配偶 子女 ,所以,你享有你的权利,要是母亲改嫁或是别的原因你可以享有单独的继承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8-20
遗嘱是可以更改的,因为你奶奶还在,所以具体还是请你奶奶来作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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