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资料上的数量和实际海运数量允许有误差吗

如题所述

根据货物不同有明确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124号令)“第二十七条 散装进出口货物发生溢短装的,按照以下规定办理:(一)溢装数量在合同、发票标明数量3%以内的,或者短装的,海关应当根据审定的货物单价,按照合同、发票标明数量计征税款。(二)溢装数量超过合同、发票标明数量3%的,海关应当根据审定的货物单价,按照实际进出口数量计征税款。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