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昆仑监狱探监时间

如题所述

 山东省淄博监狱会见须知
  一、会见范围
  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以下简称亲属)。可以会见的亲属包括在服刑人员档案中有记载的与服刑人员有血缘、婚姻和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主要有:
  1、妻子,儿女及其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
  2、伯父、叔父、舅、姑、姨(以上仅限服刑人员父母的亲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岳父母。
  3、有法律收养手续的养父母、养子女及其配偶,继父母、继子女及其配偶。
  监护人是指根据《民法》规定的对未成年服刑人员具有监护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包括法定监护人和指定监护人)。
  4、以下人员不予安排会见:
  (1)服刑人员亲属无身份证或身份证与本人身份不符的;
  (2)有明显精神异常的;
  (3)酗酒的;
  (4)有其他不利于服刑人员改造或影响监管安全情形的;
  (5)不属于会见范围的;
  (6)拒不服从会见室管理人员安排,扰乱会见秩序的。
  二、会见时间、次数、人数、地点
  服刑人员会见每月1次,各监区会见时间安排表如下:
  周一:一监区、九监区
  周二:二监区、七监区、十二监区
  周三:三监区、八监区
  周四:四监区、六监区
  周五:五监区、十监区、十一监区
  每次到监狱会见的亲属一般不超过3人;会见必须在会见室进行(会见室地址:长江路与牡丹路交叉路口向西300米路南)。
  三、会见登记
  服刑人员亲属会见须经狱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凡符合会见条件的服刑人员亲属,在会见前至会见登记处办理会见手续。
  1、服刑人员亲属首次会见时,属会见范围内的亲属应提供下列资料:
  (1)亲属的身份证。
  (2)妻子及其他亲属配偶(如:女婿、姑夫等)属会见范围的,应同时提供亲属配偶的身份证及结婚证。
  2、服刑人员亲属首次会见时,监狱会见登记室警察须审查服刑人员亲属是否符合会见条件,辨别身份证明资料的真伪,通过生物信息识别系统采集信息,办理会见卡及登记手续后方可会见。
  3、再次会见时符合会见条件的服刑人员亲属在会见日持身份证、会见卡,验证无误后方可登记会见。
  4、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办理接见手续,不准会见。追问

可以告诉我怎么查被关在哪个监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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