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料和不属别类的纺织品;床单;桌布。
主要包括纺织品(布匹)和家用纺织品制罩布。
具体包括:
1、【2401 组】纺织品,布料
2、【2402 组】 特殊用织物
3、【2403 组】纺织品壁挂
4、【2404 组】毡及毡制品
5、【2405 组】毛巾,浴巾,手帕
6、【2406 组】床上用品
7、【2407 组】室内遮盖物
8、【2409 组】特殊用布
9、【2410 组】旗
10、【2411 组】寿衣
第24类商标,尤其尤其不包括:
1、某些特殊织物(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
2、医用电热毯(第十类)和非医用电热毯(第十一类);
3、纸制桌布和餐巾(第十六类);
4、马用罩布(第十八类)。
参考资料: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已更名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项目申报指南》。
第二十四类:纺织品、床上用品、毛巾。家庭日用纺织品;织物及其替代品;纺织品制或塑料制帘。
第一类:化学制剂、肥料。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和林业的化学品;淬火和焊接用制剂;鞣制动物皮毛用物质;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灭火和防火用合成物;堆肥,肥料,化肥;工业用粘合剂;油灰及其他膏状填料;工业和科学用生物制剂。
第二类:颜料油漆、染料、防腐制品。颜料,清漆,漆;印刷、标记和雕刻用油墨;未加工的天然树脂;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着色剂,染料;绘画、装饰、印刷和艺术用金属箔及金属粉。
第三类:日化用品、洗护、香料。不含药物的化妆品和梳洗用制剂;不含药物的牙膏;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香料,香精油;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
第四类:能源、燃料、油脂。工业用油和油脂,蜡;润滑剂;吸收、润湿和粘结灰尘用合成物;燃料和照明材料;照明用蜡烛和灯芯。
第五类:药品、卫生用品、营养品。药品,医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或兽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婴儿食品;人用和动物用膳食补充剂;膏药,绷敷材料;填塞牙孔用料,牙科用蜡;消毒剂;消灭有害动物制剂;杀真菌剂,除莠剂。
等等,到第四十五类:安保法律、婚礼家政、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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