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合同中约定两个法院,协议无效,可以补偿协议吗?

我看到仲裁可以,法院管辖可以吗?

不太明白你的问题,我认为协议如果约定了两个法院管辖,其约定是无效的。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一般约定合同双方的任一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或者是合同履行地都比较常见,也有效。如果要仲裁,就必须约定明确的仲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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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08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因此,起诉前,可以补充协议约定管辖。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8-08
那叫补充管辖协议,只能选择在原告被告履行签订标的物所在地这几个范围内选择一个
第3个回答  2011-08-08
去司法机构咨询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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