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忙解答一下此道保险法案例题

甲于2000年10月9日为其岳父(已征得同意)办理了一份人身保险,受益人是甲之二子乙(被保险人之孙,不满10岁),甲每月从工资中扣交保险费。2001年2月3日,甲与其妻子丙离婚,其长子丁(16岁)由甲抚养,二子由丙抚养。离婚后,甲按期交纳保费。之后,甲与戊结婚,婚后甲到公证处办理了一份公证,该公证载有“自本日起受益人由甲的二子乙变更为长子丁”。2001年9月3日(保险期间内)其岳父病故。问:
(1)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该保险合同的变更是否有效?为什么?

合同有效,因为合同成立的前提是投保时符合条件。比如日本就有所谓的保险婚姻,年轻女子找个富老头结婚,要老头为其投保养老金,过几年后离婚,养老有着落了。投保时两人是夫妻关系,就行。

合同变更要看变更时是否征得了投保人(例题中未表明)与被保人(岳父)的同意,如果被保人同意且出具公正声明(因为岳父与丁不是法律承认的保险关系人),且得到保险公司批注认可,合同变更有效。如被保人(岳父)未在变更手续中签名,只有甲的单方面声明,合同变更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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