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一方自愿放弃己贷款的房产,按揭贷款如何处理

如题所述

可以把分割住房协议写入离异协议,双方签字按手印。再一起到公证处做个公证,注意保管公证书,然后,得到住房一方,筹资借钱,还清贷款,办理完毕房产证,然后再离异双方一起到房管,办理析产过户,办理一方姓名房产证,再有得到住房一方,把住房抵押给银行,拿到贷款,去归还之前筹款借的钱,自己慢慢归还银行贷款。
法律分析
既然协议离婚,可以协商贷款由谁负责啊。如果双方都放弃房子,不如赠送给第三人吧,贷款也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可以把贷款还了,把房子卖掉。如果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房屋尚有房贷没有还清,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贷由其中的一方或者双方继续还贷,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后,该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在双方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就房屋的所有权进行协商处理,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房屋归一方所有,并由该方继续还贷,给另一方首付部分和婚后还贷部分,以及该部分的增值一半的补偿。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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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0-03-16
可以把分割住房协议写入你俩离异协议,双方签字按手印。再一起到公证处做个公证,
注意保管公证书,
然后,得到住房一方,筹资借钱,还清贷款,办理完毕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再离异双方一起到房管,办理析产过户,办理一方姓名房产证,就可以,只有几百元工本手续费,就搞定。
再有得到住房一方,把住房抵押给银行,拿到贷款,去归还之前筹款借的钱,自己慢慢归还银行贷款。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7-14

首先这种问题有很多情况,

    询问目前抵押的银行,说明情况,看看银行那边可不可以协商办理。

    如第一条不行,就只可以把贷款的钱结清,过户到你名下然后从新抵押银行贷款。

目前只有2条路可以走,你要选择的话先问清楚银行,因为很多银行都不一样,有些可以这么协商办理有些不行。如果不行那你就只能走第二条。

以上由深圳立德担保提供参考

第3个回答  2017-07-14
谁接手房产,谁还贷款。
第4个回答  2014-08-30
房产归谁谁都还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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