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去了外地,被外地警察抓了,带回本地会怎么样,会坐牢吗?

如题所述

1、取保候审期间不能离开公安或检察院、法院指定的地点,确实有事离开时应申请,经批准才可以。

2、私自去外地,会取消你的取保候审资格,没收保证金,再关到看守所,但这不等于坐牢,坐牢是法院判刑后进监狱,会不会坐牢,要看到时候法院怎么判,现在会先羁押到看守所等候审判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扩展资料:

案例:

自首后弃保潜逃的行为性质认定

【案情】

被告人赵某与被害人陈某原系工厂同事,陈某为赵某的领班。2010年10月20日,由于赵某违反厂规且不听陈某规劝,陈某按照厂规提交开除赵某的报告给厂方。该厂经研究决定,于10月22日以张贴告示的方式开除赵某出厂。为此赵某对陈某怀恨在心,决定报复。

当天22时许,赵某纠集三名社会青年到厂大门守候,赵某等人在陈某下班走出该厂大门时持砖头、木棍将其打伤(经鉴定为重伤)。2011年12月10日,被告人赵某到公安局投案自首,并于同日被取保候审,因弃保潜逃于2017年12月26日被抓获归案。

【分歧】

关于本案被告人自首后弃保潜逃的行为性质,存在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赵某是在自首后弃保潜逃,其主动投案发生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前,在其弃保潜逃之前已经如实供述,自首已经形成,故赵某的弃保潜逃行为不改变其自首的事实。

另一种意见认为:赵某投案自首后弃保潜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不应认定为自动投案,其行为不应认定为自首。

【评析】

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即赵某的行为不应认定为自首,主要理由如下:

第一,从自首的立法宗旨来看,该行为与立法旨意相悖。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所谓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自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

法律规定自首制度的主要意义,在于鼓励犯罪分子自动投案,使案件得以及时侦破和审判,并使犯罪分子悔过自新,不致隐藏在社会上继续为非作歹。

根据法律规定,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罪行是成立自首的两个条件,虽然自动投案的具体方式和情形较多,但终归一点,就是犯罪嫌疑人必须自动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有效控制之下,并自愿接受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调查与审理直至结案,这是“自动投案”的原则性条件和实质内涵。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第一条中规定,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第二,从自动投案的内在要求来看,该行为与其内含不符。本案中,被告人赵某虽然在2011年向公安机关投案并供述了本案主要犯罪事实,但在公安机关对其取保候审期间弃保潜逃,直至2017年12月26日才被抓获归案。

因此,赵某并未始终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有效控制之下,其弃保潜逃行为证明其并非自愿接受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调查与审理,其行为违背了法律关于“自动投案”的基本要求,根据上述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的规定,不应认定其成立自首

第三,从司法机关的保障措施来看,该行为与执法者的善意背道而驰。执法机关鉴于被告人投案自首,且认罪认罚,考虑到人性化执法,才对其办理取保候审。

司法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之举,鼓励被告人在监所之外筹集资金,赔偿被害人,既是保障被害人与被告人的多重权益,也是对被告人前期自首行为的认可与奖励。

而被告人弃保潜逃的行为,既违背了取保候审的法定义务,也辜负了司法机关的善意与期望,更是在实质上违背了法律关于自首的原则与要求。

第四,从司法效果来看,如果自首后弃保潜逃认定为自首,可能起到不良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刑法中对于认定为自首者,予以明显的从轻或减轻处罚,有利于引导犯罪嫌疑人认罪服法,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

而自首后又弃保潜逃者,敬法服法的态度明显不足,且需要公安机关再次公告通缉,布置警力抓捕,浪费司法资源,显然不利于化解社会矛盾。若认定为自首,将起到不良的效果,误导民众先以投案换取日后自首的从轻减轻处罚,再潜逃以试图侥幸躲避刑罚。

参考资料: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自首后弃保潜逃的行为性质认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1、取保候审期间不能离开公安或检察院、法院指定的地点,确实有事离开时应申请,经批准才可以。
2、私自去外地,会取消你的取保候审资格,没收保证金,再关到看守所,但这不等于坐牢,坐牢是法院判刑后进监狱,会不会坐牢,要看到时候法院怎么判,现在会先羁押到看守所等候审判了。追问

如果找关系,会没事吗?

我很急,快过年了,我该怎么过,我又不懂

追答

找关系,批准会很快。你必须先申请再走,不管多急,否则可能保证金被没收,还会收押。

追问

那就是被押回去,找关系就没事了吗?

我真是不知道该咋办了,人还在外地,还没有押回本地,

追答

不清楚你的关系是什么情况,不过,如果已经是被押回来,再找关系也很难办。如果真有关系,不如事前找,让批准更快些,比事后找要强。

追问

情况是这样的,是别人让他帮他去买车,可不知道是黑车,后来他朋友被抓了,就把他也牵扯出来了,交了保证金,就出来打工了,前几天就办了张卡,就又被抓了,现在还在拘留所,这边的警察说,那边案子没处理干净,我也不知道到底咋回事,我唯一怕的他被判刑

追答

现在已经在拘留所了,这边的拘留所?不是办取保候审地的拘留?取保候审期间不经批准外出,最坏的后果就是收押,没收保证金,与是否判刑没有太大关系,原来的案子该判刑还判,不该判的不会因为取保候审期间外出而加重。
那边的案子还没撤销也没经法院审判,当然是没处理干净。如果你有关系,争取尽快回到原取保候审地吧,没收保证金是那边的事。

追问

在这边的拘留所,我去看,能让见吗?

追答

不是有关系吗,可以找人去问问,一般不让见。

追问

老家有人,在这边没有人

追答

在老家取保候审?打电话问问你老家的关系应该怎么办吧,都是公安的,应该懂。

追问

我都快疯了,担心害怕

追答

没大事,违反取保候审义务,只是不能再打工,会转到你老家的看守所。判轻还是判重,只看他原来帮人买车犯的事轻重。如果能找到确实的证据证明他不知情,只是帮人去看车,应该没大事。不用急着到看守所看他,在老家安顿好家里的日子,和你老家懂法律的亲戚想办法找到证明他不知情的证据吧。

追问

我知道了谢谢你

追答

不用谢,祝你新年如意。

追问

谢谢,也祝你新年快乐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1-30
被抓回来,说明是已违反取保义务,会被没收保证金的,另外,将来可能判处实刑的。
第3个回答  2020-07-28

第4个回答  2016-01-30
执行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