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地上停车位所有权,使用权应该属于谁? 现在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吗,谢谢

如题所述

1、这要看小区地上停车位设置的不同情况而定,暂时好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

2、例如有的小区是停车位不足由绿地改建的;有的是一开始就由开发商报建的固定车位;

3、其实在我国整个的土地所有权都是国家所有,我们都是只有使用权;包括私有住宅;

4、小区地面车位位置使用权其实是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由物业公司负责执行日常的管理;

5、如果您觉得收费过高或者是车位的分配不合理可以提请业主委员会提议召开业主大会;

6、共同商讨审议新的方案来执行当然要有过半数以上的业主同意。

扩展资料:

物权法

1、《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2、该条款确立了关于小区车库的归属的一个原则,即车位车库必须根据约定来确定归属。

3、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有利于更大地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

4、如果开发商认为房屋销售获利更大,则可以放弃车库的所有权,将其出售、附赠给业主使用

5、反之则可以保留车库的所有权,将车库出租给业主使用。

6、从这里可以看出,《物权法》承认了开发商的天然优势地位,以保障他们开发车库的积极性,缓解车库紧缺的状况。

7、另外,这种约定在一定程度上是承认了小区车位车库可以作为独立交易的客体,为业主以后自主的转让或出租提供了法律的依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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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18

第2个回答  2020-11-24
律师说话拖泥带水娘娘腔腔的
第3个回答  2011-08-14
这要看小区地上停车位设置的不同情况而定:例如有的小区是停车位不足由绿地改建的;有的是一开始就由开发商报建的固定车位;其实在我国整个的土地所有权都是国家所有,我们都是只有使用权;包括私有住宅;小区地面车位位置使用权其实是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由物业公司负责执行日常的管理;如果您觉得收费过高或者是车位的分配不合理可以提请业主委员会提议召开业主大会共同商讨审议新的方案来执行当然要有过半数以上的业主同意。一般来讲小区的地上车位都是委托物业公司管理分配收费;先到先得;随着物价和管理成本的加大有些物业公司也会提高小区地面车位的收费;请您结合本小区的档次和当地的车位的收费和邻近小区车位收费的标准作以参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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