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字的优秀作文,越多越好!

要多

(1)认识自我

在成长的道路中,我们很容易被一些小成就,迷失了自我。所以我们要认识自我,这很重要!
一只猴子,在一个老猎人住过的旧房子里发现了一把火药枪。它知道这个“喷火的家伙”是很厉害的,有了它,不管是凶恶老虎,还是残忍的狮子,都不是个问题。
于是它便兴高采烈的扛上了那杆火药枪,往森林里走去。
它在森林里转了一圈,见到它的动物没有一个不俯首称臣的,它一下威武了很多,于是他更大胆了。趾高气昂的扛着枪进了一座城市。
人们在喧闹的大街上发现了这一只不可一世的猴子。人们看它扛枪的样子十分可笑,于是纷纷哈哈大笑。这只猴子见人们非但不怕它,还笑它。它恼羞成怒。
把枪口对准人群,可就在这时,它发现一个关键的问题--------它不会开枪
这只猴子非常绝望,飞快的逃回森林。并在途中丢掉了那只枪。并从此一蹶不振。不久就死了。
这就是猴子的故事
其实,有些人也像这只猴子一样,被小成就迷失了自我,扛着那代表力量的枪,却不会用。我们一定要认清自我,树立自信这样才能走向成功。

(2)
我最喜欢吃西瓜

一年四季的水果有各种各样的,有香梨、香蕉、橙子、橘子、葡萄、桃、而且我最喜欢吃西瓜,吃在嘴里香甜香甜的,还凉爽凉爽的,到了秋季,各种各样的西瓜,有圆的,椭圆形的,还有怪样的,说不来的那么个。
西瓜一般在我们这里都是夏季和接近秋天的时候就成熟了,在热带地方西瓜一年四季都有,西瓜有清热解毒、利尿、止渴、的作用,一到夏天人们都爱吃西瓜。
有一次我爸爸给我买了一个西瓜提回家,西瓜又大又圆的,皮是绿色的,我香的口水都留下来了,结果我爸爸就拿到给我杀开了,啊先后的西瓜肉,暴露了出来,我就拿了一牙了西瓜就开始吃了,吃在嘴里又香又甜,还那么凉爽,一个个黑籽我选吃选吐黑籽,我正喜欢吃西瓜!

(3)
那一刻我长大了作文

今天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了外婆家。

外婆家隔壁的王奶奶只有一个人在家,她的两个儿子在外打工很少回家。这天我看见了王奶奶门口有一个人,那个人东张西望地走进了王奶奶的家里,他说王奶奶欠了两个月的电费,电话费。我回去问了一下妈妈, “电费都是去银行缴费,就算有人来时也要穿工作服。” 妈妈说,“你问这些干嘛?”我说“没干嘛。”当我看见王奶奶进家里拿钱时我大叫道:“王奶奶别给他,他是个骗子!”那人说:“你这个小兔崽子在这里干吗?别坏了老子的好事,快滚一边去,再不走老子打死你。”听了这番话我更加肯定他是骗子没错了,我壮着胆子说:“因为电费都是去银行缴费,就算有人来时也要穿工作服,要是你再不走,我就打110了。”我还把妈妈给的小灵通在他面前摆了一下。“还有我爸爸妈妈都在隔壁,我只要大声叫喊一声他们就会跑出来。”骗子没办法,临走的时候指着我说:“小兔崽子,你给我等着,我不会放过你的。”骗子灰溜溜地逃走了。

王奶奶不断地说:“超超谢谢你,今天要不是有你我真要上当受骗了,太谢谢你了。”

那一刻,我真觉得自己长大了。

参考资料:供参考~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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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13
记忆里的它
它从记忆里划过的一瞬间,我无助地颤抖了,曾经的伤痛。寂寞时会想起它,时常忘了它是一只狗。无声无息的,它走了3年,身上黑白的斑点,在脑海中模糊了,被泪水浸成一片,
难以相信,它只是一只狗。曾经抱怨它吵醒了我们的酣睡,现在却觉寂静的晨是多么空落,起床看不见它耷拉着的无精打采的耳朵,也听不见楼道里久久回荡着的它激动的吠。最喜欢它摇弯了的细尾巴,像古老的钟摆,不停息的摇,我知道,我爱它。无数个美美的傍晚,它挣脱项上的枷锁,追逐天边垂死的阳光,笨拙的身影远去,总叫我担心,担心它从视线中消失。当它伏在医院的小床上,看见医生轻摇针管走来时,它没有狂吠,只是无助地望着我,我已看不清它晃动的尾。湿了衣襟,不知是它的泪,还是我的泪。它最终还是走了,在冬天的清晨,嘴角还有苦涩的药。烤火炉的温度没有能唤醒它,也没能温暖我的心。
6年前,也是这样一个冬天的早晨,我第一次抱着它回家。它蜷缩在我的手心,冷得瑟瑟发抖。我立刻把它抱在怀中,它毕竟是个姑娘。我把它放在比它还高的小竹蓝旁,告诉它这是你的家。它伸出小爪想往里爬,却不小心压翻了竹篮把自己罩在底下汪汪乱叫,我哈哈哈笑个没完没了,忘了救出它。它喜欢吃猪肝,和着蔬菜和饭,煮香喷喷的一大碗,它很满足,静静地吃自己的饭。遇到大狗它不怕,主动挑战我来收场。它是个不安分的小姑娘,我们叫它“闹闹”。
它留给我的快乐难以一一言尽,它不美,可我爱它,永远。

无法抑制心中的痛苦和怀念,特此写文一篇,以表真情。——后记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8-13
说起我有趣的事,简直多得像天上的繁星,有喜有忧,有笑有泪。下面听我讲个笑的吧。
那天,我去给我朋友过的生日,刚过完生日时,朋友将我们召集起来,宣布:“为了使本人的生日过得快乐一些,也为了让各位朋友玩得高兴,来玩捉迷藏添加一下生日的气氛。”“哦耶”我高兴得手舞足蹈。
游戏开始了,我怎么找也找不着一个安全隐避的地方,只听见朋友数着:“91、92。”眼看就要数到一百了,我慌乱之中,躲进床底。“吱嘎”门开了,从我面前走过,我的心绷得紧紧的,钟于,那双脚离开了。过了许久,我听见了脚步离开的声音,为了探测是否隔墙有耳,我小心翼翼地探出头四处张望,这时,我看到一个大衣柜,我慢慢将身子挪出来,蹑手蹑脚的躲了进去,将门关好了。一分钟之后,门再次“吱嘎”的打开了,衣柜的门打开了,豆大似的汗珠从我的面颊上流了下来,朋友坏笑着说:“磊旭,你那双大脚出卖了你了哦。”我心里一慌,可还是一动不动的站着。朋友不紧不慢地说:“好啊,不出来是吗,我要发大招了,看我的无敌挠脚功。”他边说边挠握的脚底,我再也忍不住了,哈哈大笑起来,从衣柜里滚了出来,“哇哈哈,我认输了,饶了我吧。”我在地上一边打着滚一边说。
好家伙,够厉害的,只剩下一个人,可还是不露面,我累得躺在地上,只听”啊“的一声,我被再次踢下床底,被子被掀开了,里面有一个人蹿了出来,一脸怒容地大喊:“哪个混帐压我的脚。”我们惊奇的看着他,他慌然大悟,吐吐舌头,不好意思地说:“呀,被发现了。”
“哈哈”这笑声传得很远很远... 40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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