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取东西,签了代受人的名字和按了手印 ,请问代受人什么意思,有法律责任吗

如题所述

代受人即是代为接收的人。

代受人肯定有法律责任。你接收了财物以后,就形成了无因管理,有妥善帮人保管东西的义务。当东西受损时,你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参见民法:
第一百零六条 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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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05
是代理行为,如果是这个东西的收件人委托你去的,那你就是代理人,他是被代理人,出了事只要不是你的重大过失和故意,你无责,如果他并没委托你去收东西,那你就是无权代理,出了事的话你向收件人赔偿,然后你再向快递公司追偿追问

是被委托去公安局取的交通事故责任书,代取后,我对其事故赔偿是否有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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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08-05
同意楼上。代受人就是你了,你帮人把东西领走了,这人如果没收到这东西,可以管你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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