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假如确实他申请在先,即本实用新型重复授权了),他又提供了专利评估报告,那向本人的侵权赔偿是根据什么来定的?与 我之前以自己的实用新型专利(重复授权的)生产的销售额 有什么关系?
2. 那么 重复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 (比如本人的那个)有什么法律上的意义?是不是和没有这个专利权是一样的?
请详细解答,谢啦!
如何判别 两份权利要求书的独立权利要求1是否实质相同呢?
追答注意,我只是在讲“专利是否属于重复授权”时,即判断“专利是否属于重复授权”。判断的方法,简单的讲,就是比较技术特征,一项技术方案是又多个技术特征组成的。比如,一个专利的权利要求1是“一个桌子,包括桌面、桌腿、连接部件等,其特征在于:其中桌面具体是由两部分拼接构成的椭圆形,桌腿是上细下粗的圆柱形。”那么,上面这些记载均作为技术特征,尤其是“桌面具体是由两部分拼接构成的椭圆形”、“桌腿是上细下粗的圆柱形”将用来与你的专利权利要求书来比较,如果所有的技术特征均与对方的权利要求相同,则可认定为你的专利属于重复授权,是可以被别人无效掉的。
但是,这与判断是否侵权没有必然的关系!!! (也就是你另外提到的问题)
判断产品是否侵权,只是将你的产品实物与对方的权利要求书限定的保护方案做比较,只要你的产品包括(等于或多于)了对方权利要求1记载的所有技术特征,则你侵权;这与您是否拥有另一项专利(不论是否确实有效)无关。
比如,你的专利可能在他的专利基础上有改进,具备了新颖性、创造性,那么是可能授予专利权的;但如果你依照你的专利制造了产品,由于专利侵权的全面覆盖原则,你仍然是侵犯了对方的专利权的。当然,这个时候往往可以考虑一些商业手段,比如交叉许可。
不过,鉴于对方的专利也是实用新型专利,在撰写时不一定很完备,甚至其权利不一定真的很稳定(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效力很有限;不经过无效程序的实用新型都称不上稳定的权利)。我纠正一下之前我的建议:
你首先应该判断自己是否真的侵权。
若真的落在他的权利要求1保护范围内,再考虑是否可以无效掉他。
qq:1316534208
请问,权利要求1这样写,"一种XXX,其特征是XXXXXX(中间没写“包括。。。”),有什么问题吗?
追答没有什么问题,只要实质内容清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