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辞职后集资房问题,很急很急

我是国企职工,在2006年的时候,以低价购买了厂里的一套集资房,当时自己出了一部分,还欠厂里3万元,从每个月的工资里扣除,在2011年的时候,厂里说要统一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当时办理房产证时候写的是我们夫妻双方的名字,土地是属于国家划拨,现,因其他原因要辞职离开单位,但是现在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办理情况还未知,我想请问下,1:这样的房子能交易吗?2:单位会扣押房产证和土地证么,如果扣押,怎么办呢?3:单位有权利收回房子么?

第一,只要产权证下来,你就可以自由交易了。
第二,单位没有理由扣押两证的。
第三,单位没有权利收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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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3-17
这个问题很简单,只要房子交付给你使用起五年后才能上市交易,期间单位帮你办理房产证。五年后你必须补齐土地出让金才能进行交易,但但单位有优先回购权,即如果你准备以30万元成交,单位可以优先以同等价格回购,所以正常是你交易时要向单位告知。一般单位也不会行使该权利,但不排除你和单位关系不好而找你麻烦。单位无权扣你的房产证,如果真扣了,你可以协商,不成也可向法院起诉。 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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