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由员工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公司不负责任这样的协议合法吗?

我们公司现要求员工签定一份协议书,《如员工不在公司宿舍住,在厂外发生的一切事故包括发生的的人生伤亡事故、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员工承担全部责任,公司不负任何责任。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

1、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由员工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公司不负责任这样的协议是不合法的,也没有法律效力的。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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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11-25
不合法,协议无效,严重违反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8-08
您好,此协议因为违反法律而归于无效。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3个回答  2011-08-08
上下班途中的事故算工伤,这是法律规定。
你公司就算是签了这个协议也是无效的,因为违法了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0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你们公司要你们签订的协议中,“《如员工不在公司宿舍住,在厂外发生的一切事故包括发生的的人生伤亡事故、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员工承担全部责任,公司不负任何责任。”这样的条款跟上述法律相违背,应属无效条款。

纵横法律网 张奕律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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