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公摊好像是嘉诚·李在香港率先发明的。不过“公摊”这个概念是非常有利于政府,房地产商,物业公司的,除了业主打落牙齿和血吞,倒了血霉外,简直可以说是完美。
一:有效的降低了“房价”
欧美一般都是按“室内面积”来计算房价,比方说美帝某个住宅楼的某套房的“室内面积”有一百平方,房价折合成RMB是一百万,那么单位房价就是一万元/平方。
而国内机智的采用“建筑面积”来计算房价(目前国内好像只有重庆城区采用室内面积),比方说国内某个住宅楼的某套房的“建筑面积”有一百平方,房价折合成RMB也是一百万,那么这个单位房价也是一万元/平方。
但事实上,国内这套房的“室内面积”只有七十平方,划去的三十平方属于“公摊面积”。
看见没,如果统一按照“室内面积”来计算单位平方的房价的话,那么国内这套房的单位房价就应该是一万四千元/平方。
一平方的单价比原先整整高出了四千有木有!
所以,通过“公摊”这个概念,我国在国内统计房价时,通过“建筑面积”这个基数,可以极大幅度的降低“房价”。
同时也给了国内民众一种美妙的错觉,虽然都是买“一百平方”的房子,欧美的老外的家就是比你的大,你的宽,但又怎样?
别看真正的实际面积只有七十平方,但“俺这可是上百平方的大房子哟”的心理优势却是实实在在的。
二:利用公摊这个概念,可以更好的无中生有。
一个有名的笑话,每一个小区的所有房子的公摊面积加起来,一定会超过这个小区的实际公摊面积,所谓的1+1>2在这里得到了最为淋漓尽致的体现。
一般来说,业主对自己房子的室内面积是可以测量,也是很容易测量的,但公摊面积。。。嘿嘿。
公摊面积可不仅仅光是电梯和过道哦。。。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8-02-2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