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强制加班,却不给加班费,去劳动局投诉会管吗

如题所述

1、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既然是协商,当然就应该就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协商一致,否则就是强迫劳动。

2、因此你所说的情形,你有权拒绝加班,或者向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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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1-15
会管的,找当地的劳动仲裁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