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前的打架斗殴至轻伤派出所没处理怎么办?

如题所述

超过法律追究时效,如果派出所立案,逃跑的,没有时效追究。
轻伤是三年一下,超过五年的就不追究。

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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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03
《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1-03
如果按我的说法,冤家宜解不宜结,石头小还绊人呢,已经十五年了,也是轻伤,何必久久不放,如果你放过,你的好对方也会记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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