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资质借给他人围标串标,我公司应员哪些责任?

如题所述

就建筑业而言,是指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名义的企业为被挂靠企业,相应的使用被挂靠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或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有经营行为的自然人)为挂靠人。最高人民法院在制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时并没有直接将该行为定义为“挂靠”,而是表述为“借用”,即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从事施工,“挂靠”与“借用”实际上系同一概念。但在2015年1月30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4条,则直接表述为“挂靠”。但在2015年1月30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4条,则直接表述为“挂靠”。
其实桥梁垮塌事故、楼房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引发人们对建筑质量、施工安全和建筑企业资质问题的强烈关注。建筑师、建造师数量是衡量建筑企业资质的重要指标,一些专业技术人员不够的建筑企业打起“证书挂靠”的歪主意,将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技术人员挂靠在企业名下,大量中介公司则做起了这种资质“转租”的生意。证书挂靠生意红火,已成为建筑行业公开的秘密。
也因此给建造师带来相应的风险:
①项目质量安全带来的风险。由于实行项目经理质量责任终身制,一旦发生质量,安全方面的事故,即使本人不在场,也很可能要承担本不属于建造师的责任,如果认定建造师有违规行为,轻则吊销执业证书,重则处以刑罚,这就得不偿失了。
②企业违约带来的风险。由于一级建造师挂靠本身就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应属于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如果用人单位不按协议约定支付挂靠费用,不按协议的范围或超出协议的范围使用证书时,建造师的约定利益将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③证书本身的风险。一级建造师一般是两到三年进行一次年检,一旦发现一级建造师挂靠的违规现象,那么年检将无法通过,因此也就无法再继续执业。
建筑业资质危险挂靠、工程层层转包,早已是业内不成文的秘密,如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使用无资质的劳务包工头、将劳务层层分包、拒签劳务合同等。我国将建筑行业单位资质和个人资质捆绑,要求持证者须在有资质的单位注册才能执业。这不同于西方强调个人资质,由个人建立建筑师或建造师事务所,事务所和客户之间用市场手段来约束。对个人资质进行约束,是未来建筑行业市场化改革的必然方向。

2019年3月15日,2019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3·15晚会曝光了药店资质证书、各种资质证书挂靠。
应答时间:2020-10-21,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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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19
一位曾在建筑领域从事过多年管理工作的王先生告诉记者,目前多数建设工程项目都是通过招投标形式选择施工企业的,谁的价格最低就选谁。但实际上,工程建设领域又是一个供大于求的市场,很多企业都面临着“等米下锅”的状况。为了能中标,企业往往会采取一些不正当手段,背后都有利益的捆绑。比如,一家有资质的企业为确保中标,往往将资质出借给多家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在招投标中进行非法围标、串标。或者有关系但无资质的企业通过缴纳管理费“挂靠”有资质企业,非法参与招投标,等等。
  这种“出借”、“挂靠”怪象的存在,还会导致不少工程项目层层转包,影响建设质量,并可能会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等现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12-19
付主要责任的。资质作为竞标的基础,竞标单位全部责任都得你们来承担
第3个回答  2019-12-19
主要是要负社会责任,破坏市场公平机制,如被发现串标现象,各地方政府有不同的处罚条款。
第4个回答  2021-03-27
现在查的比较严格建议还是自己办理资质吧 有助于公司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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