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德利事件的真相是什么?

如题所述

闫德利被人陷害在假博客上公布了“279名曾与自己发生过性关系的男性手机号码,并称自己身染艾滋病”。这一消息在网上引发轩然大波,所谓的“性接触者号码”在一夜之间传遍全国各大论坛。

此事已经有公安机关(容城)介入,犯罪嫌疑人已经构成了传播淫秽物品罪,还可能触犯危害公共安全罪(引起艾滋恐慌)。事后证实闫德利并没有患艾滋,是被前男友杨某陷害。2009年10月24日,容城警方在京宣武某小区抓获闫德利前男友杨某,“艾滋女事件”告破。杨某已因诽谤罪被刑拘。

扩展资料

闫德利事件的法院判决结果

容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勇猛利用散发、传播他人裸照、性爱视频照片等方式公然泄漏他人隐私,故意捏造被害人被强奸、当“小姐”和患有艾滋病等虚假事实,在互联网上迅速传播,引发了网民的广泛关注,各类新闻媒体争相报道,各大门户网站纷纷转载,严重损毁了闫德利的人格和名誉,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侮辱罪、诽谤罪。

一审判决中,该院以侮辱罪判处被告人杨勇猛有期徒刑二年,以诽谤罪判处被告人杨勇猛有期徒刑二年,决定对被告人杨勇猛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艾滋女事件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11-01

事情是这样的,2009年10月12日,一名自称是闫德利的女子在某博客网站上发布文章,称自己家住河北省容城县贾光乡贾光村永红路六号,生于1979年6月11日。根据发布者自己的叙述,闫德利是一个命运多舛的女人,现在流落到当小姐的地步,闫德利对人生没什么希望,只是希望自己“烂得出名”。文章一经发布变引起了轩然大波,对社会造成了很大影响。


但真相是,事件中的主角闫德利,突然现身网络并大呼冤枉,称“博客上的内容是假的,我从来没有开过博客”。

为了证明自己不是所谓的“艾滋女”, 10月18日,从打工地北京返乡后,闫德利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到容城县疾控中心进行了艾滋病抗体HIV检测。


10月18日下午,闫德利的化验结果证实她HIV抗体呈阴性,也就是说,闫德利并没有染上艾滋病毒。之后,为了进一步证明传言是假,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又陪同闫德利,相继到保定市疾控中心、国家卫生部疾控中心进行了检测。


随后公安机关展开调查,并得知主人公是被前男友杨某陷害。此犯罪嫌疑人已经构成了传播淫秽物品罪,还可能触犯危害公共安全罪(引起艾滋恐慌)。2009年10月24日,容城警方在京宣武某小区抓获闫德利前男友杨某,“艾滋女”告破。杨某已因诽谤罪被刑拘。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