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先去世,姥姥后去世,我{外甥}是否有姥姥的财产继承权

如题所述

  有姥姥的财产继承权,此情况属于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

  代位继承的内容
  1.由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分配该已死亡的子女(若活着时)可以分得的遗产份额(《继承法》第11条)。
  2.代位继承没有辈数的限制。但是,无论多少代位继承人参与遗产的分配,都只能分得被代位人应当分配的份额(《继承法意见》第25条)。
  3.代位继承人如果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继承法意见》第27条)。
  4.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并且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丧失代位继承权。但是,丧失代位继承权的晚辈直系血亲中如果有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继承法意见》第2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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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7-20
有继承权的,只不过排名比较靠后。
如果没有遗嘱指定继承,使用顺序继承,你前面还有外公(配偶),舅舅(子女)、太姥姥(父母),完了才是你这一继承等级的。
有不对请指教,也让我多些知识。
第2个回答  2007-07-20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你老爷,然后老爷去世,第一继承人应该是你妈妈那辈的子女,你妈妈那辈都去世了,继承人是你这辈的所有子女,除非有遗嘱。不能只盯着遗产,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老人的健康,几代人养育出来的后人,只盯着遗产是不是会被世人鄙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7-07-20
建议去咨询一下律师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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