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借款把房屋过户给他人代持行为是否合法?

我找人借钱,对方让我把房子过户给了他,每个月也给他付了3分的利息,(借了20万每个月利息给他还6000)请问他现在叫我还钱不然就处理我的房子,我该怎么办?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法律不禁止所有权人把自己的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但为了借款把房产过户给别人,有可能落入还款时找不到债权人,房子收回来的陷阱。
法律分析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当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当事人持有不动产权属证书,就能够证明自己是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的物权的权利人。不动产权属证书尽管具有证明作用,但其证明力源于不动产登记簿的登记,而不是证书本身就是物权登记。因此,不动产权属证书与不动产登记簿的关系是:完成不动产物权公示的是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物权的归属和内容以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为根据;不动产权属证书只是不动产登记簿所记载的内容的外在表现形式。简言之,不动产登记簿是不动产权属的母本,不动产权属证书是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登记内容的证明书。故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如果出现记载不一致的情况,除有证据证明并且经过法定程序认定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物权的归属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收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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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8-28
你好,通过你的描述,从法律上来讲,你与对方形成了让与担保合同关系,也就是你与对方以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方式为借款提供担保。根据法律规定,对方不能直接取得房屋所有权,但可以要求你还款,并通过拍卖变卖的方式实现担保物权,以偿还你所欠的债务。值得一提的是,你与对方约定的利息过高,可以主张降低到人民银行同业拆借lpr的四倍。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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