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去世后的财产分配

妻子去世了,有一房屋待回迁,房产回迁协议书上签的只有丈夫的名字,房产之前是由二人共同努力得来的,父母已逝,二人仅有一成年女儿。妻子生前未立遗嘱,请问,此房产利益如何分配?

  根据我国继承法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内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被继承人所遗留的遗产由该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
  所以妻子去世后,应该首先分割出一半的财产作为丈夫的个人财产。剩余的一半财产作为遗产由丈夫,父母,孩子共同继承。一般而言他们的继承份额应该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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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15
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各有一半产权,妻子那部分产权为可继承遗产。
既然妻子父母已过世,她的一半房产产权由丈夫、子女(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原则上平分。
第2个回答  2011-09-15
法定继承,女儿和丈夫均有权继承,丈夫为百分之七十五。追问

如果丈夫以后立遗嘱,不分任何财产给女儿,其妻财产部分是否有效?

追答

丈夫立遗嘱只能处分他自己的财产,对女儿继承其妻子的财产没有影响

追问

妻子单位所发放的丧葬费,如何分配?谢谢!

追答

你搞清楚了没有?是指丧葬费还是死亡赔偿金或者是精神抚慰金?确定是丧葬费的话当然是用于丧葬了,难道办丧事不产生费用吗?分什么!如果觉得我回答的还可以,不妨给个最佳答案鼓励鼓励。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9-15
按第一顺序继承人实现继承,即:配偶,父母,子女。
第4个回答  2011-09-15
好像是先丈夫,后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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