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你们遇到这样的事总是想到法律的途径解决呢。法律手段只是在所有纠纷解决方式穷尽以后的最后保障。虽然可以保证公平正义,但是也存在很多不利因素。如果可以,和解谈判是最好的方式。两个人的感情事,两个人自己解决最好不过。一旦上了法庭,就永远不不可能是朋友。对于这样的事,是很多的,但是很少走法律程序,因为当事人中心智不是很成熟的学生占了很大一部分。如果他真的作出他说的行为来,那就可以以侵犯你同学的隐私权,同时还可能侵犯名誉权(被告的行为造成了你同学的社会度评价下降,名誉收到严重的破坏)。诉讼请求是:1、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对原告的继续侵害,并赔礼道歉。 2、要求被告返还或者销毁涉及原告隐私的视屏,图像,文字等相关资料。 3、请求法院判定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若干元。(原告的行为让被告精神上承受巨大的痛苦,成为了一辈子的心理阴影,只能从经济上给予安慰)
我觉得这样的事,你也不希望用法律的手段闹得人人皆知吧。所以我建议你看是不是可以找你们之间共同的好友,以及哪位男生的好哥们,你的好姐妹,一起做工作,讲明其中的厉害关系。面对事实,大学生分手是很正常的事。不能做恋人,也可能做朋友吧,但是至少不能成为敌人吧。希望你同学可以正确处理好这件事,作为大学生我也相信你有能力处理好这样的事,哈哈,是个很好的锻炼机会哦。开个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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