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奶奶把自己的一套房子想过户给我,但是因为办理手续时,要交20%的遗产税,所以不想当时转移房产,故去公证处公正了一份“房产全权委托书”,(房产证在我手上,但是名字还是奶奶的),请问如果现在想出售此套房产的话,
一:我是否可以代表奶奶去出售,并获得所有权益?
二:出售此套房产的话,中间所有过程需要我奶奶出面吗?需要的话,是哪些过程?
三:如果我想出售此套房产时,不幸我奶奶过世了会有任何改变吗?
四:房产全权委托书有有效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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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谢谢每个用心回答我问题的人。
您好,我能感受到您回答的诚意,可能是我还没把背景交代清楚;首先我的爷爷和父亲已经过世,不知道这个情况会对你的建议有什么影响吗?其次如果我的委托书当中明确了我权益受益人的话,是否在法律上承认这点,并且最终可以享有受益?
追答1首先要看房产的属性,是爷爷和奶奶的夫妻共有财产还是奶奶的个人财产。如果房产是爷爷奶奶婚后取得的,通常就是共有财产,也就是奶奶本身是无权单方处分的。如果是爷爷去世后奶奶取得的财产,那就是奶奶的个人财产,奶奶可以自由处分该房产。
2如果是爷爷和奶奶的夫妻共有财产,因为爷爷去世后家里没有办理继承分割手续,所以奶奶不能单方处分房产,所以公证处是不会受理你奶奶的委托公证的。如果是奶奶的个人财产,则可以凭相关材料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委托公证。(如果是个人财产的话,通常办理委托的材料有,委托人的身份证 户口簿 夫妻关系证明 配偶死亡证明 委托人未再婚证明 房产的权属凭证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你父亲去世对于事件没有决定性的影响,当然如果要细分的话就存在很多可能。如果是爷爷奶奶的共有财产的话,因为父亲去世,你就成为来财产中奶奶房产部分的代位继承人,也就是如果奶奶通过遗嘱的方式将他的部分给你的话是未来是免税的。而如果是爷爷奶奶共有财产的话,对于爷爷的房产部门,根据你父亲和爷爷死亡时间的先后,你将会成为代位继承人或者转继承人,也就是说都不会存在税费的问题。当然要注意,这个税不是所谓的遗产税,是过户的契税。
4委托书只是委托人授权代理人以委托人名义办理相关事项的法律文书,委托书中不涉及财产的受益(财产受益的文书通常是赠与合同或者遗嘱),所以想通过委托书的形式让你成为最终的财产受益人是不可能的,应该通过其他方式完成。
5现在你家的情况,首先分清是爷爷奶奶的共有财产还是奶奶的个人财产,这点是事件的关键,如果是奶奶的个人财产,通过最初回答你问题的几种方式都可以保证你最终在法律的保护内取得财产。如果房产是爷爷奶奶的夫妻共有财产,那除非爷爷生前有将财产遗留给你的遗嘱或者所有继承人对于财产归你没有异议并完成相关法律手续,才能最终保证你得到全部房产。
6如果真是爷爷奶奶的共有财产,家里其他继承人分割有纠纷的话,那比较可行的是:让奶奶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将房产中自己的份额和可以从去世配偶处继承的份额遗留给你。因为房产如果是夫妻共有财产的话,奶奶本身占一半,而奶奶可以从去世的爷爷奶继承一部分,因为你本身是爷爷部分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所以也能分一部分,这样你就可以分到房产的绝大部分,当然具体能分多少这要看爷爷奶奶有几个子女,和那几个子女的继承意愿。爷爷部分其他继承人可继承的权利部分只能协商补偿了。
您好,感谢您的回答,在您提到的第二条当中,在我爷爷,父亲已经去世的情况下还需要我奶奶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呢? 您提到的诸多材料都是必须需要的吗? 如果没有奶奶的结婚证和爷爷的身份证可否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