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英文:Ideology,也写作“意识型态”)是指一种观念的集合。英文Ideology这个词是德崔希伯爵(Count Destutt de Tracy)在1796年所创造的,被用来界定一种“观念的科学”。拿破仑称帝之际,发现欧陆的哲学家多数对他有所批评,高傲的拿破仑遂以“意识形态家”轻蔑地称呼他们,自后在言语的使用上,“意识形态”偶尔会表现出负面的意涵。在广义的意识形态概念的系谱上,其可追溯至柏拉图《理想国》中的“高贵谎言”(the noble lie)的思想。
意识形态可以被理解为一种具有理解性的想像、一种观看事物的方法(比如世界观),存在于共识(参见本词条“日常社会中的意识形态”一节)与一些哲学趋势中(参见本词条“政治意识形态”一节),或者是指由社会中的统治阶级对所有社会成员提出的一组观念(这是马克思主义定义下的意识形态,参见本词条“作为一种社会再造工具的意识形态”一节)。
意识形态有很多不同的种类,有政治的、社会的、知识论的、伦理的等等。 在社会研究中,政治意识形态是一组用来解释社会应当如何运作的观念与原则,并且提供了某些社会秩序的蓝图。政治意识形态大量关注如何划分权力,以及这些权力应该被运用在哪些目的上。比如说,20世纪中最具有影响力与最被清楚界定的政治意识形态之一就是共产主义,它是以马克思与恩格斯的学说为其基础。其他的例子有:无政府主义、资本主义、社群主义(communitarianism)、企业自由主义(corporate liberalism)、基督教民主主义(christian-democracy)、法西斯主义、帝国主义、民族主义、纳粹主义、保守主义、自由主义、社会主义、社会民主主义(social-democracy)。“系统意识形态”(systematic ideology)是指将意识型态当作意识形态来进行研究(而非研究个别的意识形态)。(参见条目资本主义 #资本主义作为一种意识型态。) 意识形态受欢迎的程度有部分原因是受到道德事业家(moral entrepreneur)的影响,他们常常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行动。政治意识形态是指提出某种政治与文化计划作为参考的社会运动、机构、阶级或大团体,他们的整体观念、原则、教条、迷思或符号。它也可以是通常用来界定某个政党及其政策的一整个政治思想结构。 通常是某些道德观形塑了意识形态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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