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被人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双方调解没有答成共同,警察为什么说要等3个月,现在事情不知道怎么办

当初警察就说调解不成就抓人,为什么现在还要等3个月,难道事情就只能等吗?
没有其他方法吗?现在事情都过去了差不多一个月了,有没有什么好办法解决吗?

警察让你等三个月,这个问题我也不能够知道原因。。
只能在知识范围之内给你一个建议:已经拿到了鉴定为轻微伤的鉴定结论的话,那么很有可能公安局不予立案,也就是这不是刑事案件来处理,在这个基础上你可以通过法院直接诉讼。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有证据证明的轻微伤害案件是可以通过自诉来解决纠纷的。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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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01
公安局这样做是为了缓冲一下你们的情绪,有一中可能,你要多了,他不同意,他给少了你不同意,所以要时间来缓和一下你们的情绪,因为我们派出所有规定,调节的案子不能超过三个月,没有什么大事就个退一步吧!
第2个回答  2011-09-08
要你等三个月应该是你的伤势可能有疤痕,按要求疤痕要等三个月后才能鉴定,疤痕长度决定伤害程度是什么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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