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集体经济组织在民事主体上属于什么?是法人还是别的什么?

如题所述

应当是法人,因为它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顾名思义,它是经济组织,是为营利而组建的,其次它是集体所有,它有相对独立的资产,它有一套机构。
有资产,有机构,能以它自己的名义进行经济活动,独立担责,它当然就是法人。
注意,它和村委会不一样。经常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但公章肯定要分开。
根据公章,可以查审批的主管单位,如公安管印章的,它的主管部门如大队和乡政府。以上是我个人看法。至于国家对此问题的说法是,至今法无明文。
吾国虽建国多年,法律规定也出台很多,但很多重要问题一直不能明确,好像是敏感领域,所以立法也是支支吾吾,很多事不能说清。在民事领域,连最重要的一部民法典都没有,几十年来一直还是一个民法通则,也就是大框架意见。
如果要写论文,这是个好题材,但如果是打官司,一定要先跟立案庭负责的人问清楚,看看他认为如何,是告集体组织,还是告集体组织成员们。不过,我建议两样东西可以一起告,将法院一军。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3
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农民集体、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的统称。
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是法人,属于其它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三十七条 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成立;
(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2个回答  2011-09-06
不是法人,属于其它组织。追问

为什么啊?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9-20
属于其他组织追问

为什么啊?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