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3-28
提单的性质和作用如下:
1、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证明承运人已按提单所列内容收到货物。这也意味着提单是承运人接收货物的初步证据,是承运人向托运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有货物收据的功能。
2、提单是一种货物所有权的凭证。提单的合法持有人凭提单可在目的港向轮船公司提取货物,也可以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之前,通过转让提单而转移货物所有权,或凭以向银行办理抵押货款。因此,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性质,代表着货物的所有权。
3、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所订立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是承运人与托运人处理双方在运输中的权利和义务问题的主要依据。虽然提单本身并不是运输合同,但它包含了运输合同的主要内容,如船名、开航日期、航线、靠港以及其它有关货运项目等。因此,提单被视为运输合同的证明,具有合同证明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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