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愿意,如果上法院,最多能拖多长时间?可以拖得3——5年吗?

如题所述

按法律规定,法院按简易程序(针对简单的案件 )审理的话,审理期限是三个月。如果按普通程序(针对稍微复杂的案件)审理的话,审限是六个月。如果想拖的话,也是有办法的,但我不想说,因为拖不是办法,也是不道德的。
因为如果符合离婚的理由,法院会判离的。那也说明你们确实过不下去。那也何必非要耽误时间呢。
如果不符合离婚的条件,那你们还有和好的可能,法院也不会判你们离婚的。
但从你所说的,你们已结婚七年,一般不会被判离婚的。毕竟共同生活了这么多年。
但是,如果你们因感情不合已分居满两年,女方有外遇的,法院也会判离婚的。
你所说的想拖三五年是不可能的,但拖一年多一点,还是有可能的。
但拖毕竟不是办法啊。
另外,如果第一次判不离的话,第二次一般情况下都会判离。但你在第二次离婚当中,男方认为法院会判离,就可能不会让步太多。
其实第一次离婚时,男方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你可把同意离婚作为谈判的条件,不答应你条件你不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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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9-12
  情况1:这个要看主张离婚的一方是否向法院提交了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如果有这方面的证据,而且法院也采信这些证据的话,即使女方再不愿意,法院也会在6个月之内判决离婚。当然,在一审判决离婚后,女方可以在15天内提出上诉,把案件托入二审程序。二审法院在3个月之内会下判决。像这种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案件,二审基本上也是维持原判,判决离婚的多(最长9个月左右)
  情况二:男方主张离婚,但没有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而女方又不同意离婚。这种情况下,法院的做法通常就是判决不准离婚。(6个月左右);像这种没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离婚案,男方也不会傻傻的上诉,只能等判决生效的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法院再次立案,最长审6个月又得下判决。因为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即使依旧没有证明夫妻关系确已破裂的证据,但法院会从原告再次起诉要求离婚的举动推断原告确实与被告的夫妻感情破裂了,不然就不多次起诉离婚了嘛。于是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机率为80%,如果叛离了,女方要托时间的话,可以上诉,这样又托3个月。(这种情况总共为最长21个月)
  情况三: 即便第二次法院又判不离,那么6个月后再起诉,第三次判决离婚的机率就接近100%了。(这种情况最长33个月),接近三年,但五年几乎不可能。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8-28

只要法院立案的通常会在三个月内审结,也可能延长到6个月内审结。具有相应的情形时,通过相应的流程审批后,最长能够延到15个月。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想拖是有条件的,首先你得经常与男的在一起生活并取得证据,证明你们感情没有破裂,如果你始终能做到,法院就不会轻易判决,因为判决离婚首要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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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1-08-28
不能,比如2011年1月1日起诉离婚,6个月后(案件一般最长审理期限)判决不准离婚,判决生效后(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双方均不上诉)再过6个月,男方继续起诉,同上次一样,极小可能判不离,那么再来一次,第三次基本就判离了。总的算来,也就是1年半或2年的事。
第4个回答  2011-08-29
想拖是有条件的,首先你得经常与男的在一起生活并取得证据,证明你们感情没有破裂,如果你始终能做到,法院就不会轻易判决,因为判决离婚首要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其次,拖有意义吗,拖也是在浪费你自己的时间啊,既然男方已提出离婚就说明他不愿意和你一起生活了,继续这种关系就没有意义,受伤的可能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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