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学平险 继承权 抚养权 索赔等相关问题请求解决!

父母双方离异,生有一对双胞胎男孩,法院判决离婚时双方各拥有一个孩子,互相不承担抚养费。其中女方的孩子在10年11月被诊断出得了恶性脑瘤,经过多方医疗,最终于2011年8月16号死亡。在小孩生病期间,母亲为小孩支付了近6万医疗费用,父亲未支付任何费用,同时母亲还承担了小孩的丧葬等相关费用。
小孩8岁,10年市已在鞋塘镇中心小学就读一年级,学校购买了学平险(母亲方购买)。现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要求父母双方同时签字索赔,也就是说父亲拥有继承权,理由是法定继承人包含其父母,而同时无耻的父亲居然也要求获得赔偿。现在母亲方想通过法律的途径对来进行索赔!请求有关方面了解情况的人的帮助!
1、学平险中所谓法定继承人是否包含没有抚养义务的父亲;
2、保险公司是否需要父母双方的签字才能进行索赔;
3、母亲是监护人为什么还需要父亲签字;
4、如何向父亲追讨抚养费和医疗费用;

投保时没有列明收益人和收益比例的话,是按法定继承人作为受益人进行赔付的,关系有父母、配偶、子女,按人头平均分配,所以保险公司赔付时必须让所有具有受益人资格的人获赔,保险公司没有义务也没有权利对你所说的情况进行裁定,亲生父亲是有资格获得赔偿。这种情况,只能在获得赔款后,母亲提起诉讼,由法官来进行裁定,个人感觉没有合适的法条来支持母亲的主张,最好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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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29
呃,确实比较复杂,咨询律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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