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方离异,生有一对双胞胎男孩,法院判决离婚时双方各拥有一个孩子,互相不承担抚养费。其中女方的孩子在10年11月被诊断出得了恶性脑瘤,经过多方医疗,最终于2011年8月16号死亡。在小孩生病期间,母亲为小孩支付了近6万医疗费用,父亲未支付任何费用,同时母亲还承担了小孩的丧葬等相关费用。
小孩8岁,10年市已在鞋塘镇中心小学就读一年级,学校购买了学平险(母亲方购买)。现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要求父母双方同时签字索赔,也就是说父亲拥有继承权,理由是法定继承人包含其父母,而同时无耻的父亲居然也要求获得赔偿。现在母亲方想通过法律的途径对来进行索赔!请求有关方面了解情况的人的帮助!
1、学平险中所谓法定继承人是否包含没有抚养义务的父亲;
2、保险公司是否需要父母双方的签字才能进行索赔;
3、母亲是监护人为什么还需要父亲签字;
4、如何向父亲追讨抚养费和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