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马路上和人吵架了,然后那人冲过来把你从自行车上拖下来揍了你下,我可以把他打伤吗?

事情是这样的,一天我和我女朋友走在马路上看见一辆3轮车卡在很窄的自行车道上不走,我对女朋友嘀咕了下:shit,那么窄的路还停三轮车。然后那人好象听见了,就说你嘴再说句试试,我看他好象很不好惹的样子而且身边还带了个女朋友,所以就给他竖起我的中指,然后他就追过来把我从自行车上揪下来,还对我动了手,这时我可以以正当防卫来打他吗?把他打伤我要吃官司或赔医药费吗?还有我的衣服被他撕坏了,如果我把他的金项链扯断后丢出很远的地方会构成抢劫或其他犯罪吗?我想问明白点,有时候我都不敢保护自己,就怕打伤人自己吃官司,谢谢!
PS:我很文明的,打架不过是用来保护自己而已,不是去欺负别人!
并不是看看很无聊的你打他,他打你,这是保护,因为警察不是每分每秒都在你身边的,社会就这么乱所以得保护自己.那我再问下如果他徒手我也在徒手的情况下,就我现在这个故事情况,我把他打的比较重,大概重到手部骨折的话会不会要赔他医药费,知道答案后我以后好放心的保护自己,不然我这么年轻就因为打架而把事业和前途丢了那可不值得!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1款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第21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七十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打第九条规定,对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欧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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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7-22
抢劫是不会滴,你打他,他打你,其实这种都是属于民事方面的官司,一般通过警察局就解决了,所以从民事法律来处理的话,按照公平原则双方都得赔偿对方的损失,其中有过错方多承担,但如果打得很严重的话,那就不一样了,经过鉴定以后如果构成轻伤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了.
第2个回答  2007-07-22
如果他没有使用武器,你也不可以使用
但是你可以把它打得很重,只要没使用武器就可以
他用什么武器,你也可以用什么武器
否则超过的话就属于防卫过当
第3个回答  2007-07-22
不可以
第4个回答  2007-07-23
这种程度的争执属于民事法律范畴,除非造成一方伤害或死亡,才能上升到刑事案件。至于能不能正当防卫,要看当时的情况,如果对方正对你进行不法侵害,并且有对你造成伤害的可能,你可以一定程度的予以正当防卫,像你说的那样,还不能正当防卫。
不过这些都是理论上的,毕竟我们国家还没那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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