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里办申请的劳动仲裁在哪里修改

如题所述

登录“浙里办”APP,搜索“人社服务专区”,找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网络平台”,切换页面左上角“角色”进行申请。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四十四条 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只是事实方面的修改,则可以在开庭时直接改正,不需要另外特意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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