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有车的情况下,对方车辆强行超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如题所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追撞前车尾部的,A车负全责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 ...
依据公安部2009年1月1日施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 ...
所以对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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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19
强行超车方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