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子判给我了,没有过户有协议,户主还是前夫的名字,他现在死亡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双方是通过诉讼离婚的,经审理法院判决涉案房屋的所有权归一方所有的,可以携带判决书及其他材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过户,不需要再另行签订过户协议。且该房产也不再属于前夫的遗产,不参与继承分割。如果是经法院审判后,只确定使用权,未对所有权进行判决的,那该房屋是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未进行分割或者不能分割的,遗留的财产即属于其遗产,先进行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后,再进行遗产分割。根据《民法典》的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的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继承人的范围,根据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北京专业婚家律师提醒您:这种情况下,房屋在离婚时未分割的,要先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区分出属于其个人财产的部分,该部分认定为遗产,由其继承人协商分割,不能协商一致的按照法定情况均分,其离婚前的婚生子女,以及离婚后是否有再婚的,其现任配偶和子女均有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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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05
离婚了房子判给一方,需要离婚双方一起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注明归谁这房子),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双方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析产过户,重办理一方名字房产证,只要200元手续费,没有其他税费缴纳。,您的情况,需住房还清贷款没办理完毕购房合同标注名字的房产证,之后,您俩再一起去办理析产过户。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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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4-12
如果这房子是有房产证的当初法院判决给你的,你可以凭生效文书和协助执行手续去办过户。如果协议离婚,如房子没过户,则现在很麻烦,要他的法定继承人都出面放弃继承,公证后才能去办过户。
第3个回答  2020-04-12
你可拿法院判决书及前夫死亡证明以及你夲人身份证明去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并去公证处予以公证较妥。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12-12
当你遇见这样的事情,首先应该考虑到去上法院求助于法院来做出公平的判断,因为虽然防止判给你,但是你没有户,只有协议,因为这个房子是你们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所以说房主他已经不在了,这房子就应该有你的一份房主的那一份,他要是没有遗嘱的话,你是可以继承的,他要是有一组的话,你们就是可以大家去峰哥的,你需要提供很多的证明,证明你们之间所写的协议是否有效,是否经过公证?这些都是需要有的,有可能有的协议,他是不没有法律效力的,所以说这件事情还需要自己有一个证据,能证明你所认为的它这个事实存在的,你就是有权利能继承你属于于你的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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