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朋友,被他的朋友花言巧语,入股吃红利说是30%红利,她投资了18万,后来通过别的渠道了解那个人其实是用这个钱还债。根本不是什么投资。但是她们之间有合同,一个月的。现在能否把钱要回来?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现在上法院告他,能把钱要回来不?如果起诉要回,是否肯定能全部收回本金?另外合同上肯定没有公章属于双方签字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