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诉讼当中财产保全的房子被当事人卖掉怎么办????

我因工伤问题与公司打官司,仲裁我胜诉,一审胜诉当中财产保全了公司的一套房产,在我和法院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司领导擅自把保全的房子以低价变卖。现在我该怎么办?????

这个是违法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

第三百一十四条 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扩展资料

采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第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第二,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

第三,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

第四,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是,人民法院一般很少以职权裁定财产保全,因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错误的,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在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前,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数额应当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

在发生诉讼中财产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可以直接从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中得到赔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财产保全

参考资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参考资料:中国法律法规信息库-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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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2-22
已经保全的房子是没有办法过户的,没有过户即使卖给别人房子的所有权也没有变,房子照样可以执行。被保全之后公司买房子还有诈骗的嫌疑。如果说保全之后还可以过户那就是法院严重失职,告法院去。
第2个回答  2014-02-22
起诉。民事诉讼法未明确规定法院一般应当在什么期限内诉讼财产保全的裁定,但规定了情况紧急的,应当在申请手48小时内作出财产保全裁定。裁定一作出应当立即执行。一般向法院申请保全,法院会要求你提供一定的担保,防止恶意保全造成他人损失。一般来说财产保全作出裁定的时间有几天到一两周时间不等,因为对财产的查封扣押,一般法院比较慎重,必须经过合议庭合议,通常还得到庭长首肯才能决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8-24
起诉。
民事诉讼法未明确规定法院一般应当在什么期限内诉讼财产保全的裁定,但规定了情况紧急的,应当在申请手48小时内作出财产保全裁定。裁定一作出应当立即执行。一般向法院申请保全,法院会要求你提供一定的担保,防止恶意保全造成他人损失。一般来说财产保全作出裁定的时间有几天到一两周时间不等,因为对财产的查封扣押,一般法院比较慎重,必须经过合议庭合议,通常还得到庭长首肯才能决定。
第4个回答  2014-02-22
你好。 一般来讲已被保全的房子是不能被真正意义的卖掉的——因为,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即房子的产权人应当仍然是公司。 你胜诉所得的赔偿款,如对方拒不履行,你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拍卖房子并从卖房款中支付给你。 而买房人无法真正取得产权的纠纷,由买房人与公司解决。 退一步讲,如果是真正卖掉了(过了户),就可能存在法院或房管部门工作失误的情形,你可进行相关投诉;并可要求法院对公司变卖财产、逃避履行债务的行为进行制裁,且仍可同时申请执行公司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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