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外地拿着车票是不是就可以去监狱接见人了

如题所述

当然不是,依据《会见管理办法》中对会见人员范围的限定为:

第十八条 会见人员范围是指正在监狱服刑改造的罪犯可以接受会见和帮教的人员范围。

第十九条 《监狱法》规定: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亲属范围为: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及其配偶等,岳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

监护人是指对未成年人或无完全行为能力人负有监护义务和权力的个人和组织。

第二十条 对涉黑、涉恶、涉毒和职务犯罪类罪犯的会见必须严格加以控制。

涉黑、涉恶、涉毒类罪犯会见范围为: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岳父母、兄弟姐妹。

职务犯罪类罪犯的会见范围为: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岳父母、兄弟姐妹及其子女、配偶的兄弟姐妹、父母的兄弟姐妹。

第二十一条 地方政府和社会团体到监狱开展帮教活动,经教育改造部门审核,报请监狱分管领导批准后,应安排会见。对超出会见范围的其他特殊情形会见,一律由狱政部门审核并报监狱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会见。

第二十二条 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会见:

(一)正在接受隔离审查的;

(二)禁闭期间的;

(三)严管集训期间的;

(四)受警告、记过处分三个月内、禁闭处分六个月以内的;

(五)在会见时夹带、藏匿违禁品,被查证后六个月以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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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10
只能说一般是可以的,那也是要符合会见规定的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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