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全责现在对方给我定损,定损单是不是我要拿着?

事故只有车损对方全责。交警下的认定书上对方全责,负责我的车损。现在对方保险要来定损
有几个问题:
1、定损单是不是我要拿着?
2、如果对方保险定损价格比4s价格少很多怎么办??

3、对方态度蛮横,不积极配合,我怕最后不给我修车的钱。怎么能更好的保证我的权益?
车损估计1万左右。

第1个回答  2014-08-16

您好,

    定损单你可以留一份,也可以不要,定完损之后对方直接付钱就可以了,无4S店发票他理赔不出来钱。

    如果产生差价,也不是你的事,叫保险公司和4S店去协商去,你要明确的是,我是受害方。

    如果对方蛮横不讲理,不给予理赔,你可以行使“代位求偿”(保险代位求偿权又称保险代位权,是指保险人享有的,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造成保险标的损害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方之索赔求偿权的权利。“保险代位权是各国保险法基于保险利益原则,为防止被保险人获得双重利益而公认的一种债权移转制度”)也就是说,你可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同时权利也发生改变,让自己的保险公司向全责方索赔。或者直接走法律程序起诉对方。

    希望可以帮助你!

追问

怎么走法律程序??还要找交警吗?

需要准备那些材料?

追答

需要交警出具《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书》,现场照片,及损失照片、损失明细。和期间损失费用明细单(期间的停损费用啊,车子时候的折旧费用啊等等),如果要走法律程序,建议找律师更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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