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桂林两村村民因土地纠纷互射烟花一事,你有何看法?

如题所述

桂林两村村民因土地纠纷互射烟花曾被微信群霸屏。视频中警灯闪烁、烟雾缭绕,人们戴着头盔手持棍棒,隔着警车还不停向对面挑衅,这是怎么回事?

具体事件发生背景是这样的,恭城县栗木镇上宅江家屯与大合合家坝屯发生土地纠纷。纠纷现场聚集了40多名村民,双方群众情绪激动。双方手持棍棒头戴头盔互射烟花,并向对方投掷硬物,现场烟雾弥漫,警方出动多辆警车将冲突村民分隔开。事后,据栗木镇政府通报,至下午3时许,经现场调解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后,纠纷双方群众各自散去,现场无人员受伤。目前矛盾纠纷正在进一步调处化解中。请大家不信谣,不传谣。

从目前农村的土地情况来看,邻村的土地基本上都是紧靠着地,由于地界与历史遗留问题,有时两个村的村民因土地问题发生一些矛盾也屡见不鲜。群众利益无小事,一个小小的矛盾纠纷如果没有妥善处理,可能引起更加严重的后果。

而武力解决问题固然是行不通的,不仅问题解决不了,还伤了感情、违了法。尤其靠极端的方法只会让事件得到一定的曝光度,只会让事情越来越复杂,不仅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同时也会让自己受到很大的伤害。因此,若想解决土地纠纷问题,在协商不成或是不愿意协商的情况下,可考虑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前基层法律调解网络已延伸至社区和村居,农村土地纠纷解决的途径主要有:调解、仲裁和法院三种方式,而调解又分为自行调解、村组调解和乡镇调解三种。

对于单纯的过界问题,处理起来比较简单,拿出土地经营权证,照登记面积复核或找到分地时的证明人都能解决;对于历史形成,互不对眼,喜欢争界的那就需要动动心思,化解心结,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或请有威望,说得上话,讲话作数的乡贤出面解决;实在调解不了,也可走司法程序打官司了结。

 作为调解人员应经过查看土地现场,实地调查走访群众后,迅速组织双方调解。调解人员前期充分发挥村委会、党员议事会等组织调处农村纠纷的重要作用,本着真心帮助,换位思考的心情,在调处纠纷过程中设身处地为当事群体着想,并通过其多方面从侧面准确掌握当事群体的思想动态,推动调处纠纷工作顺利进行。通过秉承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的态度,对当事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时,耐心细致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打消其不当想法,确保纠纷彻底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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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13

在我们农村邻里之间,发生一些矛盾误会是常有的事情;很多时候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都会使得邻里之间关系变得紧张;但类似于桂林两个村庄之间的矛盾冲突,相对还是很少出现。

广西桂林两个村庄村民,就因为土地的纠纷,而出现了严重的矛盾冲突;两个村子内的村民聚集,并且出现了互射烟花的事情。

好在警察及时到来,顺利地将两个村庄村民分开,并且成功的劝返,没有出现人员受伤的情况。面对这样的事情,我个人有着下面这两点看法:

第一点:利益至上

我想对于这两个村的村民来讲,很多人在平日里都互相认识,说不定其中还有关系不错的邻居存在。

即便是有着良好的关系,当面临利益纠葛时候,很多人也是站在了利益的一方,将平日里的交情,抛到了九霄云外。

从这件事情中,让我再次想到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句话;好在没有将冲突进一步升级,成为一起群殴事件,最终问题也会用协商的办法解决。

第二点:村民的行为很鲁莽

通过这件事情,让我看到了我们身边很多人,还有着非常淡薄的法律意识,很多时候都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国家的法律。

我想这些村民也是那些需要普法的人群,面对一个懂法的人,或者具有法律意识的人,不会做出这样冲动、鲁莽的事情来。

通过斗殴的方式,非但解决不了问题,只会让矛盾进一步扩大。很多时候会起到“偷鸡不成蚀把米”的效果,让村民们因为触犯法律,而遭受到严重的惩罚。

所以我们在生活中,遇到和别人冲突时候,不要试图用武力的方式解决问题,这样只会让情况越来越糟糕;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和对方沟通交流,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2个回答  2020-10-14
我个人是不赞同他们的做法的,如果他们自己调解不的话,可以找有关土地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进行划分或者进行调解,这种极端的做法确实不值得提倡
第3个回答  2020-10-14
我觉得这种做法是非常不正确的,而且就好像回到以暴制暴的时代,一言不合就开打,互相射烟花是非常粗暴的解决问题的方式。而且不仅不能解决矛盾,反而更加激化矛盾,土地纠纷的话,最好就解决方式就是现场有见证人,然后双方再次平和沟通。
第4个回答  2020-10-14
太危险了。烟花如果不小心射到了谁的身上造成什么伤害就不好了,我觉得这样的行为太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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