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的离婚率比较高,而人们看待离婚这件事也成了稀松平常的感觉,夫妻双方因为各方面的不合,没有办法继续自己的婚姻状态,决定友好分手这是最体面的解决方式,如果已经拥有一个可爱的宝宝的话,那么在离婚的协议条款上,还得加上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一般来说三岁以下的孩子大多都会判给母亲,而在过去传统的观念上,母亲也是会积极争取孩子,尤其是年幼的抚养权的,而作为父亲,也有权利和对方协商探视孩子的日期。
嗯虽然离婚是一件不愉快的事情,但若双方秉持着对孩子心理健康成长的角度来看,还是希望父母双方都可以出现在孩子成长道路上,毕竟拥有完整的爱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尤为重要。若有一方阻止另外一方行探视权的,其实可以通过人民法院来进行调解。结束婚姻,本就意味着两人的理念不和,不想再共同走下去了,但如果已经孕育了一个孩子,比较苦恼的是,他们终究因为孩子这个连接而不得不长时间的接触,单独培养一个孩子的经济成本也是很沉重的,所以现在比较理智的夫妇都会选择谨慎考虑这件事情,尤其对于女生来说,如果他的经济条件没有那么好的话,他也不会那么主动去争取孩子抚养权,如果男方的经济条件比较好,他也会在探视权上刁难女方。但只要不阻止孩子与另外一方接触的话,其实都还是可以维系这种勉强的关系。
现在很多的年轻夫妇在结束婚姻后,其实都不愿意去行抚养孩子的权利,最后孩子是落到了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的身上,比起辛苦带孩子,年轻的夫妇在分开后,似乎更愿意享受自由自在的人生,即使抚养权判给了其中的一方,另外一方也未必会经常来探视,甚至在抚养费方面也不愿意按照条例上规定的去支付。现代人对于婚姻的观念的转变,也让人似乎看到了人情的凉薄。虽然孩子身上流着双方的血液,但是在感情消失之后,有相当部分的人不愿意接受单独抚养孩子的,如果之后再婚,孩子似乎又成了他们的累赘。
也有一种情况是在协议离婚之后,另外一方并不希望对方过来看孩子,这种加剧矛盾的解决方法还是有的,要通过人民法院进行调解,但父母之间破碎的关系是没有办法再弥补的,而孩子夹在中间其实也能够感受到这种痛苦。往往之后就不了了之了,而孩子的心理创伤也许这一生都无法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