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翻译

如题所述

“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意思是向国家领取补偿金,不会损伤到你的品行;但不领取补偿金,鲁国就没有人再去赎回自己遇难的同胞了。

出自《吕氏春秋·先识览·察微篇》中的《子贡赎人》这则典故,《吕氏春秋》是在秦国丞相吕不韦主持下,集合门客们编撰的一部黄老道家名著。

原文: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

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

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孔子见之以细,观化远也。

译文:

鲁国有一条法律,鲁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如果有人能把他们赎出来,可以到国库报销赎金。

有一次,孔子的弟子子贡在国外赎了一个鲁国人,回国后拒绝收下国家赔偿金。孔子知道后说:“子贡做错了。从今以后,鲁国人将不会从别国赎回奴仆了。向国家领取补偿金,不会损伤到你的品行;但不领取补偿金,鲁国就没有人再去赎回自己遇难的同胞了。”

子路救起一名溺水者,那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子路收下了。孔子高兴地说:“鲁国人从此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夫子见微知著,洞察人情,实在是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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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孔子认为“赐失之矣”的理由就是子贡赎人而不取酬,给别人树立了一种道德绑架的典型,让人感到只有赎人而不取酬才是君子,从而让人感到左右为难。

赎人而不取酬,平白损失自己的精力和财力;赎人而取酬,自己好象就不如子贡那样是个君子。所以还不如装作没看见,不去做这种出力不讨好的善事。故曰“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

《吕氏春秋》的作者认为孔子在这件事上的认识是“见之以细,观化远也”。实际上,并不是孔子在这件事上的认识“见之以细,观化远也”,而是在这件事中,子贡的做法违背了孔子一以贯之的中庸思想。

《尚书·虞书·大禹谟》:“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意思就是人心思危,准是倾向于先保全自己,故很难把握公允的尺度;而道心很隐微,不容易被大多数人准确认知,这样就导致人言行的偏差。

然而真理是精准的也是唯一的,每一件事的处理方式一定是有一个最合适的标准的,那就是“允执厥中”。“允执厥中”就是“惟精惟一”、最合适的那个标准,为几于道者,这也就是儒家的核心思想――中庸之道。

中庸之道,惟精惟一,无过无不及,过犹不及也。“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遵鲁国之法,赎人而取其金于府,公费报销,这是正当合理的,也就是符合“惟精惟一”标准的。

子贡则赎人而不取其金,这就把赎人和不取府金做了道德绑架,超越了原本的“鲁国之法”,树立了一种超道德的榜样。然中庸之道,过犹不及,子贡的这种做法就过了,并不符合中庸之道,故孔子批评子贡,曰“赐失之也”。

子贡这种超道德的做法,带来的直接後果就是“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可见,凡不合中庸之道的行为,都有不必要的负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子贡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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