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大三阳进事业单位会被辞退不

我是有段时间食欲下降,缺乏力气,头昏,去医院检查得知是乙肝大三阳检查肝功能正常,请问我还能不能进事业单位呢

不会。

一、根据我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二、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2007年5月18日颁布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中的第二条规定:“促进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实现公平就业,主要包括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等”。

三、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乙肝扩散的工作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者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四、因此,用人单位以患乙肝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乙肝大三阳具有很强的传染性,而且危害特别大,需要积极配合治疗,在治疗的时候要选择适合自己的方法,避免治疗误区。目前来说大三阳治愈难度较大,但是有部分患者通过检查,符合治愈特征,采用新技术可以实现完全康复。患者平时不能喝酒,饮食清淡,营养均衡。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9-15
肝功正常的大三阳,属于乙肝病毒携带,尚不属于病人范畴。乙肝病毒携带者只要肝功能正常(大、小三阳除外),是可以获得健康证,可以看出三阳患者是可以进国企工作的,只要身体情况能胜任本职工作,用人单位是不能把乙肝作为辞退理由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