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初审合格后实质审查如何提出

有个问题请教:
我的专利初审合格了,信上写的是可在申请日起3年内提出实质审查,我不懂怎么提出,是让交费吗?但上面没写多少钱、寄到哪,请指教,我的初审交的是185元。
我想知道的是:我现在收到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了,我现在该怎么做?是等待通知还是交费?如果是交费,交到哪,多少钱?

专利从申请-受理-初审-公开后就是实质审查,程序上是向专利局递交实质审查申请书,并交纳实质审查费。期限是3年内提出,过期未提出的视为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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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8
递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实审费2500元,如果申请减缓,只需要缴纳375

表格在专利局网址上下载:www.sipo.gov.cn---专利申请--表格下载--更多----实质审查请求书。

一式两份,寄到专利局,并及时缴纳规费。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11-18
专利审查
专利申请提交到国知局后会得到受理通知书,在缴纳了全额费用之后将得到审查。专利审查分为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后者只针对发明专利。
专利审查过程一般将持续1-3年,取决于专利的种类和发明内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经过初步审查即获得授权,而发明专利通过了初步审查将发出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等待进入实质审查。
专利申请在审查阶段时,申请人还没有权利去阻止他人对其权利的侵犯。但是发明专利公布后(通常是在专利申请日起第18个月时),申请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支付适当的使用费,而侵权人也可以拒绝。专利授权之后,申请人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向侵权人追诉侵权责任,并要求赔偿。

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
发明的实质审查是在专利局实审部门进行的,审查员通过检索国内外专利文献、公开出版物来评价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同时还要对专利文件撰写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查,例如是否符合“单一性”,是否“公开充分”,是否“修改超范围”等等。
实质审查必须是在发明公布后进行的,法律规定的公布是在申请日起18个月的时候进行,也有的申请人愿意提前公开其发明内容,所以会有专利申请在6-10个月的时候就公开了。通常,实审阶段的审查员将向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发出至少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审查意见能够体现发明被授权的可能性及存在的缺陷。审查意见一般包括格式错误、新颖性问题、创造性问题、公开充分、单一性问题等等。
专利实质审查的时间不确定,一般是6-18个月,取决于发明的内容,审查员对发明的理解和审查员的工作安排以及审查员与申请人或其代理人之间文件往复的时间。 发明专利实质审查的标准收费是2500元/件。

实质性条件:
新颖性 创造性 实用性

* 咨询:
* 写技术交底书。
* 中文专利检索,先交检索费。目的:1、初步确认申请内容在中文专利中的新颖性;2、防止在国内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操作:检索中文专利(即中国的专利及外国人向中国申请的专利并且公开或公告的)。检索外文专利另收检索费、翻译费。发明专利经检索后并不保证授予专利权,主要是找贴近本发明的已有技术文献。
* 代理。普通代理:收基本代理费。加急代理:加收基本代理费40%的费用。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原始材料,代理撰写符合<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审查指南>规定的申请文件。
* 受理:国家专利局接到邮寄或递交的申请文件后,发回“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在取“受理通知书”时或自申请日算起两个月内向中国专利局缴纳申请费(全费950元),如减缓则按减缓比例交纳,同时我所收手续费。过期交费该专利申请视为撤回。
* 初审:国家专利局对递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申请人在取“初审合格通知书”时或自申请日算起3年内向专利局缴纳审查费,审查费全费2500元,如享受减缓待遇的,则按减缓比例交纳,同时我所收手续费150元。此审查费早交可以早进入审查程序。过期交审查费该专利申请视为撤回。
* 实质审查:审查员认为该专利申请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即专利的三性)有问题,向我们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要求申请人答辩,申请人自己答辩的需与我所办理解除委托手续,申请人委托我所答辩的,我所收取不高于基本代理费的答辩费(写答辩状)。如第一次答辩未通过,再次答辩仍收答辩费,但收费逐次递减,每次答辩都有期限,期满未答复该专利申请视为撤回。
* 办理登记手续:专利申请的三性如没有问题或答辩合格后,国家专利局发来<授权通知书>,此时申请人应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和欠交的维持费,交费期限是自收到专利局的授权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过期交费该专利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
* 权利的恢复:以上权利如丧失,如需恢复权利,除办理权利恢复手续和补交所欠费用外,还要向国家专利局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1000元。
* 复审:如对专利局作出的驳回专利申请决定或不授予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还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复审委请求复审。
* 费用减缓:向国家专利局缴纳的申请费、审查费、授权后头三年的年费(包括发明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之前,自第三年度起应当缴纳的维持费)一个申请人的减缓85%、两个以上(含两人)申请的或由一个单位申请的减缓70%,两个单位申请的不予减缓。
* 其它费用:由我所代缴专利费用,每项每次收50元(人民币)的手续费,申请人自己缴纳的我所不收费,申请人自己缴纳费用不当造成权利丧失的,我所不负任何责任。

忠告:向国家专利局缴费或办理相关手续都有严格的时间界限,过了期限将会给您带来损失,所以在您的专利申请及专利权有效期内,您的电话或通信地址有变化,务请及时通知我所,以免给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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