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不在营业执照范围内的产品工商部门怎么处理

经营的是兽药,后来进了点狗粮,工商局的说这个超出了经营范围,要罚款2000~~

罚款或刑事责任,销售营业执照内经营范围内的产品属于超范围经营,是违反国家法律的。

如,某医药公司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是中药、中成药批发、零售,但该公司不但批发、零售中药、中成药,还批发、零售西药、保健品,此行为就属于超范围经营。

超范围经营是违法经营,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

第三十三条 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第四十二条 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第四十九条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63条第(四)款规定:

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违反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从事非法经营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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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1
销售不在营业执照范围内产品工商部门会有行政处分,如罚没和罚款处理,严重的会有刑事处罚,具体如下:
1 不在营业执照范围内产品属于未登记的经营范围,叫做超范围经营,处理方式视同无照经营
2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
第三十三条 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第四十二条 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第四十九条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3 除了民法通则以外,《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体工商户条例》、《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对超范围经营行为都规定了具体的行政处罚。
4 提示经营者,依法经营,需要经营其他产品就及时到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
第2个回答  2015-07-29
经营的业务不在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的话,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第五款的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 
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9
不知道你的企业类型是什么?

是个体工商户?

还是个人独资企业?

还是公司企业?

不同类型的营业执照,
处罚依据以及处罚幅度都不一样的。追问

我的是个体工商户,当时不了解情况,对相关事宜都不是很懂,这个能否从轻处理

追答

确定是个体户营业执照么?
如果是个体户,那么罚款不可能达到2000块,
法规规定的最高罚款限额是1500块。

具体法规条文如下: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

追问

确定是个体户,但是我们只进了2袋啊~

追答

这个数量多少的关系不大。
只要存在这种超越经营范围的行为,就是不符合法规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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