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以后,原单位竟然多给我交了好几个月的社保,现在要求我把个人及公司缴纳部分都返还给公司,求教

由于现在是在事业单位,原来的养老保险相当于白交是吧,包括原来在公司所缴纳的公积金部分以及多交的这几个月的公积金,都提出来还不够还公司的,我晕,到底是在为谁买单???还得倒贴好几千。能不能只还个人这部分???????如果不还有什么后果?
只有这么点分,都拿出来了

原单位给你多交的几个月的社保是属于他们的失误,因为一般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后,此公司的社保专员会给相应员工做保险中断。因为没有中断及时,所以导致了公司给你多交了几个月的保险的结果,但是这部分也都打到了你的账户,及时你当时做中断了,没有让公司给你交这几个月的社保,你的五险中的医疗保险的户头也得再重新回复时把中断的那几个月给补齐(这是政策规定),五险中的养老保险可补可不补(自愿),也是一个不小的数额。还有养老保险每个人只有一个账号,所以你很有必要也必须用这个账号,而你的医保卡可以做中断终止,再新建账户。不过得不偿失。你去的新的事业单位不可能给你负责这几个月的费用的,因为这几个月的时间你没有为这个事业单位服务。而原单位没有义务给你缴纳保险,因为失误产生的费用是他们的操作出问题,但是既然这些钱都是你个人收益的,还是得给的原单位的。不过一定要让原单位给你把事情办利索,拿到养老本的时候看一下对账单是否齐全,是不是交到了公司说的那个月份,还有医保卡,查一下到底医保卡交到了几月份的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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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21
我也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啊,今天和我说要我自己给他们补上所有的费用,我越想越不对,单位是怎么办事的。
第2个回答  2012-03-14
不用理会
第3个回答  2012-03-14
你不用管,单位缴的,让单位自己去退。最多你爸你个人部分交给单位。没有预交社保的,单位在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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