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学校出了规定,是对初三毕业班的学生,如果请病假超过50节就不发毕业证,不参加考试的也不发,旷课的也不发,考试有三科不及格以及体育成绩不达标的也不发...... 做了很多规定`` 只要一违反,就不发毕业证,我哥哥说,是学校吓唬我们的 但是听学校的口气也蛮强硬的所以我想问一下,学校到最后不发我们毕业证,是合理(合法)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