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事故调查应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事故调查处理需要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成立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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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处理的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
跟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条规定: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是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而制定。
扩展资料:
跟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三十条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